一、EN ISO 19085-11:2024標準介紹:
EN ISO 19085-11:2024標準是關於組合式木工機械的安全要求和措施的標準. 這些組合式木工機械具有至少兩個可單獨使用的工作單元,且工件采用手動裝卸,其設計用於切割實木及物理特性與木材相似的材料。
該標準適用於配備了EN ISO 19085-5:2024、EN ISO 19085-6:2024、EN ISO 19085-7:2024和EN ISO 19085-9:2024範圍內所列裝置或附加工作單元的機器,但不適用於僅包含刨削單元和榫眼裝置、包含帶鋸單元、帶有單獨驅動榫眼裝置等的機器以及預期用於潛在爆炸性環境的機器和標準發布前製造的機器。
二、EN ISO 19085-11:2024標準的主要要求如下:
1.機器設計與構造:組合機器的設計要防止意外啟動或關閉,電源和控製裝置須安全可靠,比如采用防護門與電源聯鎖等設計,打開防護門時電源自動切斷。
2.使用者與機器接觸防護:使用者不能在無適當防護下接觸關鍵部件,機器移動部分需有鎖定或限製裝置,像鋸片等危險部件應安裝防護罩。
3.安全警示標識:機器必須配備清晰、易懂的警告標簽,說明安全使用和維護要點,如“危險!操作時請勿打開防護門”等警告語。
4.人員培訓與指導:使用者要接受適當培訓,製造商或供應商應提供使用和維護指南,包括操作步驟、日常維護要點、緊急情況處理等內容。
5.維護與修理規範:需定期檢查和維護機器,確保其良好運行,修理前要妥善處理安全措施,如切斷電源、釋放壓力等。
6.電源和控製裝置要求:電源和控製裝置要經適當認證,按製造商說明操作,防止誤操作,比如設置緊急停止按鈕,並易於操作。
三、木工組合機械屬於危險機械,其CE認證流程如下:
1.確定適用標準
明確木工組合機械適用的具體歐盟協調標準,如EN ISO 19085-11:2024等。
2.產品評估
對木工組合機械進行風險評估,識別潛在危險並評估風險等級,同時編製技術文件,包括設計圖紙、使用說明書、安全手冊等。
3.選擇認證機構
挑選具備資質和認可的認證機構,可參考其聲譽、專業能力、認證經驗等因素。
4.提交申請
向認證機構提交申請表、產品使用說明書、技術文件等資料。
5.技術文件審核
認證機構審核技術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性,確保文件按歐共體官方語言書寫,如英語、德語或法語。
6.產品檢測
認證機構對木工組合機械進行性能、安全等方麵的檢測,如機械防護裝置的有效性、電氣安全等。
7.工廠審核
認證機構可能對生產工廠進行審核,檢查生產過程是否符合要求,如質量控製體係、生產設備維護等。
8.認證決定
認證機構根據評估、審核和檢測結果作出認證決定。
9.頒發證書
如通過認證,認證機構頒發CE認證證書,企業可在產品上加貼CE標誌。
10.後續監督
認證機構可能進行定期監督審核,確保持續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