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鏽鋼CE認證建材CPR法規-305/2011/EU

 點擊:338     |      2019-03-21
不鏽鋼CE認證
      “建築產品法規”於2011年4月24日通過了英國法律。該法規為在建築產品上引入CE標誌奠定了基礎,該標誌將於2013年7月1日成為強製性標準。從此日期起,所有主要產品包括不鏽鋼板,鋼筋,鋼絲和鋼板必須合法地帶有CE標誌才能在歐洲經濟區(EEA)內出售。
 
      CE標誌自1993年以來就已存在,任何帶有獨特標誌的產品完全符合歐盟製定的法規,並符合適用於其的所有EC指令。當製造商使用CE符號標記產品時,它聲明其產品符合所需的所有健康,安全和質量要求。該產品隨後可在EEA內免費銷售和流動。
不鏽鋼
不鏽鋼CE認證標誌
從2013 年7月1 日起,所有建築產品都要求在2014 年7月1 日之後進行CE標誌和裝配結構鋼結構。這些行業的CE標誌表明該產品符合統一標準或ETA。CE標誌所需的產品標準如下:
1.打開部分 - BS EN 10025-1
2.空心截麵
3.熱成品 - BS EN 10210-1
4.冷成型焊接 - BS EN 10219-1
5.板 - BS EN 10025-1
6.結構螺栓
7.非預載結構螺栓組件 - BS EN 15048-1
8.用於預加載的高強度結構螺栓組件 - BS EN 14399-1
9.製作結構鋼結構 - BS EN 1090-1
CE標誌
鋼鐵供應商必須確保其產品符合這些標準,以便他們獲得CE標誌。通過在產品上放置CE標誌,供應商聲明其產品符合達到該標誌的所有法律要求。
 
要標有CE標誌的產品的製造商必須進行合格評定,設置技術文件,發布EC符合性聲明並在產品上標注CE標誌。產品經銷商必須檢查CE標誌和必要的支持文件是否可用。
 
應用CE標記
一旦鋼鐵供應商或製造商滿足CE標誌的要求,必須將其附在產品或其包裝上。在可能的情況下,CE認證通常直接應用於產品,但也可以放在包裝和支持文獻上,如說明書。
 
CE標誌隻能由製造商或授權代表放在產品上,不能放在相關歐洲指令未涵蓋的任何產品上。
 
CE標誌放在產品上後,製造商或供應商對產品符合相關標準要求承擔全部責任。
 
一旦CE標記放在產品上,必須保留某些文件,因為市場監督機構可以隨時要求檢查它是否合法。記錄包括產品的製造方式,如何符合相關標準,產品的存放地址以及任何歐共體型式檢驗證書(如適用)。

建築產品CPR,想要了解更多相關信息可以谘詢,電話136-3514-7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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