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ce認證
自2014年7月起,結構鋼結構和鋁屬於建築產品法規(CPR),這意味著必須確保鋁或結構鋼CE認證標誌符合EN 1090-1(適用於結構金屬製品的統一歐洲標準),這涵蓋了為滿足BS EN 1991係列標準(歐洲規範3和9)而設計和製造的任何結構部件,用於建築物中的鋼結構和鋁結構。您現在需要證明它們符合BS EN 1090-1。作為認證機構,我們可以幫助您實現這一目標,並使用CE標記鋼或鋁製品。
在這種情況下,健康與安全管理局對所有者或建築商施加的任何索賠或處罰將不在保險範圍內,並且鋼結構承包商(以及其他任何人在建造結構中發揮作用)可能會被忽視。

或者,如果建築物倒塌(在2010-11冬季,英國大雪過後,超過5,000座建築物倒塌),有人受傷,並且隨後就這些傷害提出索賠,業主保險公司可能會對其保險的第三方責任部分的損失承擔責任,該保險承保業主作為業主的法律責任。
EN 1090的範圍非常廣泛,包括:
1.結構鋼和鋁組件
2.由鋼和鋁製成的零件製造和套件
3.用於複合鋼和混凝土結構的鋼構件
4.這些都是用於建築物,橋梁,高速公路和其他土木工程結構的永久使用。
這些部件或結構可由熱軋或冷成型材料或用其他技術生產的鋼/合金產品製成,它們可以是具有各種形狀的截麵或型材,扁平產品(板,片,帶),棒,鑄件和由鋼和鋁材料製成的鍛件。它們可以是未受保護的或通過塗層或其他表麵處理(例如鋁的陽極氧化或鋼的鍍鋅)來防止腐蝕。
它不包括用於鐵路係統的吊頂和軌道或軌枕的部件。
EN 1090包括以下三個部分:
第1部分:結構部件合格評定的要求。CE標誌必須達到的所有個別要求的詳細信息。根據執行等級給出不同的嚴格程度。
第2部分:鋼結構的技術要求
第3部分:鋁結構的技術要求
第2部分和第3部分分別通過提供與鋼和鋁部件製造相關的技術要求來支持第1部分的應用。

關於鋼結構的CE認證條款:
1.範圍
2.規範性參考文獻
3.術語和定義
4.規格和文檔
5.組成產品
6.準備和組裝
7.焊接
8.機械緊固
9.表麵處理
10.幾何公差
11.檢查,測試和糾正。
該建築產品法規(CPR)生效的7月2013 1並從那時起在整個歐盟的直接法律適用,但每個成員國負責按照CPR的具體要求調節其自身的市場監督活動。
組件規格(您的產品) - 準備指南
有四個類別,涵蓋與其聲明的結構特征相關的產品或套件的規格。基本上這些類別用於指示產品的結構特性是如何得出的。這些類別將顯示在CE數據標簽上。
MPCS - 製造商提供的組件規範
PPCS - 購買者提供的組件規範
方法1使用MPCS選項1 - 製造商生產產品/套件,僅聲明組件的幾何和材料屬性(不使用/給出結構數據)。製造商不對設計工作提供任何保證。
方法2使用MPCS選項2 - 製造商使用適當的歐洲規範基於自己的結構設計/計算生產產品/套件。這些特征應在性能聲明(DoP)中給出。製造商包括他們所承擔的設計工作的保證。
方法3b使用MPCS選項2 - 製造商使用購買者規定的結構設計和計算生產產品/套件。這些設計特征應在DoP中給出。
方法3a使用PPCS - 製造商根據購買者的規格生產產品/套件。製造商不承擔任何設計工作。
鋼結構承包商應進行審查,以確認其技術能力和能力足以執行工程,審查應記錄在案,並在執行之前提交給雇主代表批準。審查應包括支持證據,包括但不限於:
證明符合IS EN 1090-2的詳細信息;
1.建築工程的類型和大小;
2.產品形式和厚度;
3.材料等級;
4.焊接工藝;
5.焊接工藝規範和焊工資格;
6.塗裝工藝;
7.焊接控製水平符合IS EN ISO 3834的相關部分;
8.負責焊接協調員的資格;
9.視覺焊接檢驗員的資格。
為了滿足要求,鋼結構承包商應具有符合IS EN ISO 9001的獨立認證的質量管理體係,適用於所有結構鋼結構。製定與合同相關的所有指定質量實踐,資源和活動順序的質量計劃應提交給設計師批準。質量計劃應使用IS EN 1090-2附錄C中的推薦項目清單製定,以獲得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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